归口单位:国家科技部,上海市科委
申请时间:4、5月份(常年准备)
资助额度:上海市支持金额20-40-100万元,国家创新基金资助金额一般30--100万元。
申报条件:
1、在本市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、制造、生产及服务等业务,无知识产权纠纷,经营规范,社会信誉良好,无不良记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。
2、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。
3、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,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不低于30%,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%。
4、上年度用于企业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%。
5、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资助的次数不超过3次;
6、同一年度内,同一企业限申请一个创新资金项目;
7、承担过创新资金的企业,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,不予支持:
(1)立项项目还在执行中,尚未验收;
(2)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或终止,时间未超过3年;
支持内容:1.技术创新项目 2、投资前保障项目 3、投资后保障项目
拨款方式:1.资助金额为20万市区各10万,一次性拨款,不用验收;
2.创投联动项目拨款方式为分批,立项后70%,验收后30%
建议:
注册资金实到30万以上客户比较容易获得立项,签订协议时候和企业沟通申请书需要准备PPT答辩,企业能安排时间去答辩。